我市发放2月价格临时补贴321.52万元 惠及2.91万人

  近日,我市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2月价格临时补贴321.52万元,补贴标准每人110.25元,超2.91万人受益。今年1至2月,我市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34.62万元,惠及超5.75万人次。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于2017年联合印发《中山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一定标准即启动联动机制,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措施,市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接下来一方面将抓好政策落细落实,督促各镇区发展改革部门、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另一方面密切监测全市物价水平,为启动联动机制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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